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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梅斋主:觅音
温 公 家 范(2)


转《温公家范》第  1  2  3  4  页 

卷四

  子 (上)

  《孝经》曰:“夫孝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民之行也。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。”又曰:
“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,谓之悖德;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,谓之悖礼。以顺则逆,民无则焉。
不在于善,而皆在于凶德,虽得之,君子不贵也。”又曰:“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
孝。”孟子曰“不孝有五:惰其四支,不顾父母之养,一不孝也;博奕好饮酒,不顾父母之
养,二不孝也;好货财私妻子,不顾父母之养,三不孝也;从耳目之欲,以为父母戮,四不
孝也;好勇斗狠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”夫为人子,而事亲或亏,虽有他善累百,不能掩也,
可不慎乎!
  《经》曰“君子之事亲也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哀,祭则
致其严。”
  孔子曰:“今之孝者,是谓能养。至于犬马,皆能有养。不敬,何以别乎?”《礼》:
子事父母,鸡初鸣,咸盥漱,盛容饰,以适父母之所。父母之衣衾簟席枕几不传;杖、屦□
敬之勿敢近;敦牟、卮□,非□莫敢用。在父母之所,有命之,应唯敬对。进退周旋慎齐。
升降出入揖逊,不敢哕噫、嚏、咳、欠、伸、跛、倚、睇视,不敢唾□。寒不敢袭,痒不敢
搔。不有敬事,不敢袒裼,不涉不撅。为人子者,出必告,反必面。所游必有常,所习必有
业,恒言不称老。又,为人子者,居不主奥,坐不中席,行不中道,立不中门。食飨不为概,
祭祀不为尸。听于无声,视于无形。不登高,不临深,不苟訾,不苟笑。孝子不服□,不登
危,惧辱亲也。
  宋武帝即大位,春秋已高,每旦朝继母萧太后,未尝失时刻,彼为帝王尚如是,况士民
乎!
  梁临川静惠王宏,兄懿为齐中书令,为东昏侯所杀,诸弟皆被收。僧慧思藏宏,得免。
宏避难潜伏,与太妃异处,每遣使恭问起居。或谓:“避难须密,不宜往来。”宏衔泪答曰:
“乃可无我,此事不容暂废。”彼在危难尚如是,况平时乎!
  为子者,不敢自高贵,故在礼,三赐不及车马,不敢以富贵加于父兄。国初,平章事王
溥,父祚有宾客,溥常朝服侍立。客坐不安席。祚曰:“豚犬,不足为之起。”此可谓居则
致其敬矣。
  《礼》:子事父母,鸡初鸣而起,左右佩服以适父母之所。及所,下气怡声,问衣燠寒,
疾痛苛痒,而敬抑搔之。出入则或先或后,而敬扶持之。进盥,少者奉□,长者奉水,请沃
盥,盥卒,授巾。问所欲而敬进之,柔色以温之。父母之命,勿逆勿怠。若饮之食之,虽不
嗜,必尝而待;加之衣服,虽不欲,必服而待。
  又,子妇无私货,无私蓄,无私器,不敢私假,不敢私与。
  又,为人子之礼,冬温而夏□,昏定而晨省,在丑夷不争。
  孟子曰:“曾子养曾皙,必有酒肉。将彻,必请所与。问有余,必曰有。曾皙死,曾元
养曾子,必有酒肉。将彻,不表所与,问有余,曰亡矣。将以复进也。此所谓养口体者也。
若曾子,则可谓养志也。事亲若曾子者,可也。”
  老莱子孝奉二亲,行年七十,作婴儿戏,身服五采斑斓之衣,尝取水上堂,诈跌,仆卧
地,为小儿啼,弄雏于亲侧,欲亲之喜。
  汉谏议大夫江革,少失父,独与母居。遭天下乱,盗贼并起,革负母逃难,备经险阻,
常采拾以为养,遂得俱全于难。革转客下邳,贫穷裸跣行,佣以供母,便身之物,莫不毕给。
建武末年,与母归乡里,每至岁时,县当案比,革以老母不欲摇动,自在辕中挽车,不用牛
马。由是乡里称之曰“江巨孝”。
  晋西河人王延,事亲色养,夏则扇枕席,冬则以身温被,隆冬盛寒,体无全衣,而亲极
滋味。
  宋会稽何子平,为扬州从事吏,月俸得白米,辄货市粟麦。人曰:“所利无几,何足为
烦?”子平曰:“尊老在东,不办得米,何心独飨白粲!”每有赠鲜肴者,若不可寄至家,
则不肯受。后为海虞令,县禄唯供养母一身,不以及妻子。人疑其俭薄。子平曰:“希禄本
在养亲,不在为己。”问者惭而退。
  同郡郭原平养亲,必以己力,拥赁以给供养。性甚巧,每为人佣作,止取散夫价。主人
设食,原平自以家贫,父母不办有肴味,唯餐盐饭而已。若家或无食,则虚中竟日,义不独
饱,须日暮作毕,受直归家,于里籴买,然后举□。
  唐曹成王皋为衡州刺史,遭诬在治,念太妃老,将惊而戚,出则囚服就辟,入则拥笏垂
鱼,坦坦施施,贬潮州刺史,以迁入贺。既而事得直,复还衡州,然后跪谢告实。此可谓养
则致其乐矣。
  《礼》:父母有疾,冠者不栉,行不翔,言不惰,琴瑟不御。食肉不至变味,饮酒不至
变貌,笑不至矧,怒不詈,疾止复故。
  文王之为世子,朝于王季,日三。鸡初鸣而衣服,至于寝门外,问内竖之御者曰:“今
日安否?何如?”内竖曰:“安。”文王乃喜。及日中又至,亦如之。及暮又至,亦如之。
其有不安节,则内竖以告文王。文王色忧,行不能正履。王季复膳,然后亦复初。武王帅而
行之,不敢有加焉。文王有疾,武王不脱冠带而养。文王一饭亦一饭,文王再饭亦再饭,旬
有二日,乃间。
  汉文帝为代王时,薄太后常病。三年,文帝目不交睫,衣不解带,汤药非口所尝弗进。
  晋范乔父粲,仕魏为太宰中郎。齐王芳被废,粲遂称疾,阖门不出,阳狂不言,寝所乘
车,足不履地。子孙常侍左右,候其颜色,以知其旨。如此三十六年,终于所寝之车。乔与
二弟并弃学业,绝人事,侍疾家庭,至粲没,不出里邑。
  南齐庾黔娄为孱陵令,到县未旬,父易在家遘疾。黔娄忽心惊,举身流汗,即日弃官归
家。家人悉惊其忽至。时易病始二日。医云:“欲知差剧,但尝粪甜苦。”易泄利。黔娄辄
取尝之,味转甜滑,心愈忧苦。至夕,每稽颡北辰,求以身代。俄闻空中有声,曰:“徵君
寿命尽,不可延。汝诚祷既至,改得至月末。”晦,而易亡。
  后魏孝文帝,幼有至性,年四岁时,献文患痈,帝亲自吮脓。
  北齐孝昭帝,性至孝。太后不豫,出居南宫。帝行不正履,容色贬悴,衣不解带,殆将
旬。殿去南宫五百余步,鸡鸣而出,辰时方还;来去徒行,不乘舆辇。太后所苦小增,便即
寝伏阁外,食饮药物,尽皆躬亲。太后惟常心痛,不自堪忍。帝立侍帷前,以爪掐手心,血
流出袖。此可谓病则致其忧矣。
  《经》曰:孝子之丧亲也,哭不哀,礼无容,言不文,服美不安,闻乐不乐,食旨不甘,
此哀戚之情也。三日而食,教民无以死伤生,毁不灭性,此圣人之政也。丧不过三年,示民
有终也。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,陈其□簋而哀戚之,擗踊哭泣,哀以送之,卜其宅兆而安厝
之,为之宗庙以鬼享之。春秋祭祀,以时思之。生事爱敬,死事哀戚,生民之本尽矣。生死
之义备矣,孝子之事亲终矣。君子之于亲丧固所以自尽也,不可不勉。丧礼备在方册,不可
悉载。
  孔子曰:“少连、大连善居丧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,东夷之子也。”
高子皋执亲之丧也;泣血三年,未尝见齿,君子以为难。
  颜丁善居丧:始死,皇皇焉,如有求而弗得;及殡,望望焉,如有从而弗及;既葬,慨
焉如不及其反而息。
  唐太常少卿苏□,遭父丧;睿宗起复为工部侍郎,□固辞。上使李日知谕旨。日知终坐
不言而还,奏曰:“臣见其哀毁,不忍发言,恐其殒绝。”上乃听其终制。
  左庶子李涵为河北宣慰使,会丁母忧,起复本官而行,每州县邮驿,公事之外,未尝启
口,蔬饭饮水,席地而息。使还,请罢官,终丧制。代宗以其毁瘠,许之。自余能尽哀竭力,
以丧其亲,孝感当时,名光后来者,世不乏人。此可谓丧则致其哀矣。
  古之祭礼详矣,不可遍举。孔子曰:祭如在。君子事死如事生,事亡如事存。斋三日,
乃见其所为斋者。祭之日,乐与哀半,飨之必乐,己至必哀。外尽物,内尽志;入室,□然
必有见乎其位;周还出户,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;出户而听,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。是
故先王之孝也,色不忘乎目,声不绝乎耳,心志嗜欲不忘乎心。致爱则存,致悫则著,著存
不忘乎心,夫安得不敬乎!齐齐乎其敬也,愉愉乎其忠也,勿勿诸欲其飨之也。诗曰:“神
之格思,不可度思,矧可□思。”此其大略也。
  孟蜀太子宾客李郸,年七十余,享祖考,犹亲涤器。人或代之,不从,以为无以达追慕
之意。此可谓祭则致其严矣。
  《经》曰: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
  曾子有疾,召门弟子曰:“启予足,启予手。诗云:‘战战兢兢,如临深渊,如履薄
冰。’而今而后,吾知免夫!小子。”
  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。门弟子曰:“夫子之足廖矣,数月不出,
犹有忧色,何也?”乐正子春曰:“善!如尔之问也。善!如尔之问也。吾闻诸曾子,曾子
闻诸夫子,曰:‘天之所生,地之所养,惟人为大。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,可谓孝矣!
不亏其体,不辱其身,可谓全矣!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。’今予忘孝之道,予是以有忧
色也。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。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道而不径、
舟而不游,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。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恶言不出于口,忿言不反
于身。不辱其身,不羞其亲,可谓孝矣!”
  或曰:亲有危难则如之何?亦忧身而不救乎?曰:非谓其然也。孝子奉父母之遗体,平
居一毫不敢伤也;及其徇仁蹈义,虽赴汤火无所辞,况救亲于危难乎!古以死徇其亲者多矣。
  晋末乌程人潘综,遭孙恩乱,攻破村邑,综与父骠共走避贼。骠年老行迟,贼转逼。骠
语综:“我不能去,汝可走脱,幸勿俱死。”骠困乏坐地。综迎贼,叩头曰:“父年老,乞
赐生命!”贼至,骠亦请贼曰:“儿少,自能走,今为老子不去。孝子不惜死,可活此儿。”
贼因斫骠。综乃抱父于腹下,贼斫综头面,凡四创,综当时闷绝。有一贼从傍来会,曰:
“卿举大事,此儿以死救父,云何可杀?杀孝子不祥。”贼乃止。父子并得免。
  齐射声校尉庾道愍,所生母漂流交州道,愍尚在襁褓。及长知之,求为广州绥宁府佐。
至府,而去交州尚远,乃自负担,冒险自达。及至州,寻求母,经年不获,日夜悲泣。尝入
村,日暮雨骤,乃寄止一家。有妪负薪自外还,道愍心动,因访之,乃其母也。于是俯伏号
泣,远近赴之,莫不挥泪。
  梁湘州主簿吉□,父天监初为原乡令,为吏所诬,逮诣廷尉。□年十五,号泣衢路,祈
请公卿。行人见者,皆为陨涕。其父理虽清白,而耻为吏讯,乃虚自引咎,罪当大辟。□乃
挝登闻鼓,乞代父命。武帝嘉异之,尚以其童稚,疑受教于人,敕廷尉蔡法度严加胁诱,取
其款实,法度乃还寺,盛陈徽□,厉色问曰:“尔求代父死,敕已相许,便应伏法,然刀锯
至剧,审能死不?且尔童孺,志不及此,必人所教,姓名是谁?若有悔异,亦相听许。”对
曰:“囚虽蒙弱,岂不知死可畏惮?顾诸弟幼藐,唯因为长,不忍见父极刑,自延视息,所
以内断胸臆,上干万乘。今欲殉身不测,委骨泉壤,此非细故,奈何受人教耶?”法度知不
可屈挠,乃更和颜,诱语之曰:“主上知尊侯无罪,行当释,亮观君神仪明秀,足称佳童,
今若转辞,幸父子同济,奚以此妙年,苦求汤镬?”□曰:“凡鲲鲕蝼蚁,尚惜其生,况在
人斯,岂愿□粉?但父挂深劾,必正刑书,故思殒仆,冀延父命。”□初见囚,狱掾依法备
加桎梏。法度矜之,命脱其二械,更令著一小者。□弗听,曰:“□求代父死,死囚岂可减
乎?”竟不脱械。法度以闻帝,乃宥其父子。丹阳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,并诸乡居,欲于
岁首举充纯孝。□曰:“异哉王尹!何量□之薄也!夫父辱子死,斯道固然,若□有□面目,
当其此举,则是因父买名,一何其辱。”拒之而止。此其章章尤著者也。

  【大意】
  在本卷中,司马光认为:孝是天经地义的,不孝是最大的罪恶。他依据《孟子》说明了
“不孝”的五种表现。认为做人子的,如果在侍奉父母方面做得有欠缺,即使其他方面做得
再好,也不能掩盖其悖逆、不孝。侍奉父母要做到敬畏、乐养。文中列举了日常生活中子女
对待父母的种种行为要求,并用宋武帝等孝子的事例,说明怎样行孝。


卷五

  子 (下)

  《书》称“舜,□□□,不格奸”,何谓也?曰:言能以至孝,和顽□昏傲,使进进以
善自治,不至于大恶也。
  曾子耘瓜,误斩其根。皙怒,建大杖以击其背。曾子仆地而不知人。久之乃苏,欣然而
起,进于曾皙曰:“响也!参得罪于大人,用力教参,得无疾乎。”退而就房,援琴而歌,
欲令曾皙闻之,知其体康也。孔子闻之而怒,告门弟子曰:“参来,勿内。”曾参自以为无
罪,使人请于孔子。孔子曰:“汝不闻乎,昔舜之事瞽瞍,欲使之,未尝不在于侧;索而杀
之,未尝可得。小捶则待过,大杖则逃走,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,而舜不失□□之孝。今参
事父,委身以待暴怒,殪而不避,身既死而陷父于不义,其不孝孰大焉?汝非天子之民乎?
杀天子之民,其罪奚若?”曾参闻之,曰:“参,罪大矣!”遂造孔子而谢过,此之谓也。
  或曰,孔子称色难。色难者,观父母之志趣,不待发言而后顺之者也。然则《经》何以
贵于谏争乎?曰:谏者,为救过也。亲之命可从而不从,是悖戾也;不可从而从之,则陷亲
于大恶。然而不谏是路人,故当不义则不可不争也。或曰:然则争之能无□亲之意乎?曰:
所谓争者,顺而止之,志在必于从也。孔子曰:“事父母几谏。见志不从,又敬不违,劳而
不怨。”《礼》:父母有过,下气怡色,柔声以谏。谏若不入,起敬起孝。说则复谏。不说,
则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,宁熟谏。父母怒,不说而挞之流血,不敢疾怨,起敬起孝。又曰:
事亲有隐而无犯。又曰:父母有过,谏而不逆。又曰: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,言穷无所
之也。或曰:谏则彰亲之过,奈何?曰:谏诸内隐诸外者也,谏诸内则亲过不远,隐诸外故
人莫得而闻也。且孝子善则称亲,过则归己。《凯风》曰:“母氏圣善,我无令人。”其心
如是,夫又何过之彰乎?
  或曰:子孝矣,而父母不爱,如之何?曰:责己而已。昔舜父顽母□象傲,日以杀舜为
事,舜往于田,日号泣于□天,于父母负罪引慝,□载见瞽瞍,夔夔斋□。瞽瞍亦允若,诚
之至也。如瞽瞍者,犹信而顺之,况不至是者乎!
  曾子曰:“父母爱之,喜而不忘;父母恶之,惧而弗怨。”
  汉侍中薛包,好学笃行,丧母,以至孝闻。及父娶后妻而憎包,分出之。包日夜号泣,
不能去,至被殴杖,不得已庐于舍外,旦入而洒埽。父怒,又逐之。乃庐于里门,晨昏不废。
积岁余,父母惭而还之。
  晋太保王祥至孝。早丧亲,继母朱氏不慈,数谮之,由是失爱于父,每使埽除牛下,祥
愈恭谨。父母有疾,衣不解带,汤药必亲尝。有丹柰结实,母命守之,每风雨,祥辄抱树而
泣。其笃孝纯至如此。母终,居丧毁悴,杖而后起。
  西河人王延,九岁丧母,泣血三年,几至灭性。每至忌月,则悲泣三旬。继母卜氏遇之
无道,恒以蒲穰及败麻头与延贮衣。其姑闻而问之,延知而不言,事母弥谨。卜氏尝盛冬思
生鱼,敕延求而不获,杖之流血。延寻汾凌而哭。忽有一鱼,长五尺,踊出冰上。延取以进
母。卜氏心悟,抚延如己生。
  齐始安王谘议刘□父绍仕宋,位中书郎。□母早亡,绍被敕纳路太后兄女为继室,□年
数岁,路氏不以为子,奴婢辈捶打之,无期度。□母亡日,辄悲啼不食,弥为婢辈所苦。路
氏生□,□怜爱之不忍舍,常在床帐侧,辄被驱捶,终不肯去。路氏病经年,□昼夜不离左
右,每有增加,辄流涕不食。路氏病瘥,感其意,慈爱遂隆。路氏富盛,一旦,为□立斋宇
筵席,不减侯王。
  唐富歙观察使崔衍父伦为左丞,继母李氏,不慈于衍。衍时为富平尉。伦使于吐蕃,久
方归。李氏衣敝衣以见伦。伦问其故。李氏称,伦使于蕃中,衍不给衣食。伦大怒,召衍责
诟,命仆隶拉于地,袒其背,将鞭之。衍泣涕,终不自陈。伦弟殷闻之,趋往,以身蔽衍,
杖不得下,因大言曰:“衍每月俸钱皆送嫂处,殷所具知,何忍乃言衍不给衣食?”伦怒乃
解。由是伦遂不听李氏之谮。及伦卒,衍事李氏益谨。李氏所生次子□,每多取母钱,使其
主以书契征负于衍。衍岁为偿之。故衍官至江州刺史,而妻子衣食无所余。子诚孝而父母不
爱,则孝益彰矣,何患乎!
  或曰:妻子失亲之意,则如之何?曰:礼,子甚宜其妻,父母不说,出;子不宜其妻,
父母曰“是善事我”,子行夫妇之礼焉,没身不衰。
  汉司隶校尉鲍永,事后母至孝。妻尝于母前叱狗,永去之。
  齐征北司徒记室刘□母孔氏,甚严明。□年四十余,未有婚对。建元中,高帝与司徒褚
彦回为□娶王氏女,王氏穿壁挂履,土落孔氏床上。孔氏不悦,□即出其妻。
  唐凤阁舍人李迥秀母氏庶贱,其妻崔氏,尝叱□婢,母闻之不悦。迥秀即时出妻。或止
之曰:“贤室虽不避嫌疑,然过非出状,何遽如此?”迥秀曰:“娶妻本以养亲,今违忤颜
色,何敢留也。”竟不从。
  后汉郭巨家贫,养老母。妻生一子,三岁,母常减食与之,巨谓妻曰:“贫乏不能供给,
共妆埋子。子可再有,母不可再得。”妻不敢违,巨遂掘坑二尺余,得黄金一釜。或曰:郭
巨非中道。曰:然。以此教民,民犹厚于慈而薄于孝。
  或曰:五母在礼,律皆同服。凡人事嫡,继,慈养之情乌能比于所生?或者疑于伪与。
曰:是何言之悖也。在礼,为人后者,斩衰三年。《传》曰:何以三年也?受重者必以尊服
服之。何如而可为之后?同宗则可为之后。如何而可以为人后?支子可也。为所后者之祖父
母妻,妻之父母昆弟,昆弟之子若子,继母如母。《传》曰:继母何以如母?继母之配父,
与因母同,故孝子不敢殊也。慈母如母。《传》曰:慈母者,何也?妾之无子者,妾子之无
母者,父命妾曰,以为子;命子曰,女以为母。若是则生养之,终其身如母,死则丧之三年
如母,贵父之命也。况嫡母子之君也。其尊至矣!梁中军田曹行参军庚沙弥嫡母刘氏,寝疾。
沙弥晨昏侍侧,衣不解带。或应针灸,辄以身先试。及母亡,水浆不入口累日。初进大麦薄
饮,经十旬,方为薄粥,终丧不食盐酱。冬日不衣绵纩,夏日不解衰□,不出庐户,昼夜号
恸,邻人不忍闻。所坐荐,泪沾为烂。墓在新林,忽有旅松百许株,枝叶郁茂,有异常松。
刘好啖甘蔗,沙弥遂不复食之,汉丞相翟方进,既富贵,后母犹在,进供养甚笃。太尉胡广
年八十,继母在堂,朝夕赡省,旁无几杖,言不称老。汉显宗命马皇后母养肃宗,肃宗孝性
纯笃,母子慈爱,始终无纤介之间。帝既专以马氏为外家,故所生贾贵人不登极位。贾氏亲
宗,无受宠荣者。及太后崩,乃策书加贵人玉赤绶而已。古人有丁兰者,母早亡,不及养,
乃刻木而事之。彼贤者,孝爱之心发于天性;失其亲而无所施,至于刻木,犹可事也,况嫡
继慈养之存乎?圣人顺贤者之心而为之礼,岂有圣人而教人为伪者乎?
  葬者,人子之大事。死者以窀穸为安宅,兆而未葬,犹行而未有归者也。是以孝子虽爱
亲,留之不敢久也。古者天子七月,诸侯五月,大夫三月,士逾月,诚由礼物有厚薄,奔赴
有远近,不如是不能集也。国家诸令,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,盖以待同位外姻之会葬者适时
之宜,更为中制也。《礼》:未葬不变服,啜粥,居倚庐,寝苫枕块,既虞而后有所变,盖
孝子之心,以为亲未获所安,己不敢即安也。
  汉蜀郡太守廉范,王莽大司徒丹之孙也。父遭丧乱,客死于蜀汉,范遂流寓西州。西州
平,归乡里。年十五,辞母西迎父丧。蜀都太守张穆,丹之故吏,重资送范。范无所受,与
客步负丧归葭萌。载船触石破没,范抱持棺柩,遂俱沉溺。众伤其义,钩求得之,疗救仅免
于死,卒得归葬。
  宋会稽贾恩,母亡未葬,为邻火所逼,恩及妻□氏号泣奔救。邻近赴助,棺榇得免,恩
及□氏俱烧死。有司奏,改其里为“孝义里”,蠲租布三世,追赠恩显亲左尉。
  会稽郭原平,父亡,为茔圹凶功不欲假人,已虽巧而不解作墓,乃访邑中有营墓者,助
之运力,经时展勤,久乃闲练。又自卖十夫,以供众费。窀穸之事,俭而当礼,性无术学,
因心自然。葬毕,诣所,买主,执役无懈,与诸奴分务,让逸取劳,主人不忍使,每遣之。
原平服勤,未尝暂替。佣赁养母,有余聚以自赎。
  海虞令何子平,母丧去官,哀毁逾礼,每至哭踊,顿绝方苏。属大明末,东土饥荒,继
以师旅,八年不得营葬。昼夜号哭,常如袒括之日,冬不衣絮,暑不就清凉,一日以数合米
为粥,不进盐菜。所居屋败,不蔽风日,兄子伯与欲为葺理,子平不肯,曰:“我情事未伸,
天地一罪人耳,屋何宜覆?”蔡兴宗为会稽太守,甚加矜赏,为营冢圹。
  新野庚震丧父母,居贫无以葬,赁书以营事,至手掌穿,然后成葬事。贤者于葬,何如
其汲汲也。今世俗信术者妄言,以为葬不择地及岁月日时,则子孙不利,祸殃总至,乃至终
丧除服,或十年,或二十年,或终身,或累世,犹不葬,至为水火所漂焚,他人所投弃,失
亡尸柩,不知所之者,岂不哀哉!人所贵有子孙者,为死而形体有所付也。而既不葬,则与
无子孙而死道路者奚以异乎?诗云:“行有死人,尚或□之。”况为人子孙,乃忍弃其亲而
不葬哉!
  唐太常博士吕才叙《葬书》曰:“《孝经》云,‘卜其宅兆而安厝之’。盖以窀穸既终,
永安体魄,而朝市迁变,泉石交侵,不可前知,故谋之龟筮。近代或选年月,或相墓田,以
为一事失所,祸及死生。按礼,天子、诸侯、大夫葬,皆有月数,则是古人不择年月也。
《春秋》九月丁巳葬宁公,雨,
不克葬;戊午日中,乃克日中而窆。子产不毁,是不择时也。古之葬者,皆于国都之北,域
有常处,是不择地也。今葬者,以为子孙富贵贫贱夭寿,皆因卜所致。夫子文为令尹而三已,
柳下惠为士师而三黜,讨其邱垅,未尝改移,而野俗无识,妖巫妄言,遂于□踊之际,择葬
地而希官爵,荼毒之秋,选葬时而规财利,斯言至矣。夫死生有命,富贵在天,固非葬所能
移。就使能移,孝子何忍委其亲不葬而求利己哉?世又有用羌胡法,自焚其柩收烬骨而葬之
者,人习为常,恬莫之怪。呜呼!讹俗□戾,乃至此乎?或曰:旅宦远方,贫不能致其柩,
不焚之何以致其就葬?曰:如廉范辈,岂其家富也。延陵季子有言:‘骨肉归复于土,命也,
魂气则无不之也。’舜为天子,巡狩至苍梧而殂,葬于其野。彼天子犹然,况士民乎!必也
无力不能归其柩,即所亡之地而葬之,不犹愈于毁焚乎?或曰:生事之以礼,死葬之以礼,
祭之以礼,具此数者,可以为大孝乎?曰:未也。天子以德教加于百姓,刑于四海为孝;诸
候以保社稷为孝;卿大夫以守其宗庙为孝;士以保其禄位为孝,皆谓能成其先人之志,不附
其业者也。”
  晋庚衮父戒衮以酒,衮尝醉,自责曰:“余废先人之戒,其何以训人?”乃于父墓前自
杖三十。可谓能不忘训辞矣。
  《诗》云:“题彼□□,载飞载鸣,我日斯迈,而月斯征。夙兴夜寐,无忝尔所生。”
  《经》曰: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孝之终也。又曰:事亲者,居上不骄,
为下不乱,在丑不争。居上而骄则亡,为下而乱则刑,在丑而争则兵。三者不除,虽日用三
牲之养,犹为不孝也。
  《内则》曰:“父母虽没,将为善,思贻父母令名,必果;将为不善,思贻父母羞辱,
必不果。”
  公明仪问于曾子曰:“夫子可以为孝乎?”曾子曰:“是何言欤?是何言欤?君子之所
谓孝者,先意承志,谕父母于道。参直养者也,安能为孝乎。”曾子曰:“身也者,父母之
遗体也。行父母之遗体,敢不敬乎?居处不庄非孝也,事君不忠非孝也,莅官不敬非孝也,
朋友不信非孝也,战陈无勇非孝也。五者不备,灾及其亲,敢不敬乎?亨熟膻芗,尝而荐之,
非孝也。君子之所谓孝也,国人称愿,然曰幸哉有子如此,所谓孝也已。”为人子能如是,
可谓之孝有终矣。

  【大意】
  在本卷中,司马光引用《书》、《礼》中有关子女应如何善待父母的论述,认为即使父
母顽□昏傲、刻薄寡恩,子女也只能自责反省,不可生怨恨之心。如果父母有过错,则应低
声下气、和颜悦色,柔声以谏。如果父母不听谏,仍要恭顺,等父母高兴时再进谏。文中列
举了薛包、王祥等至孝之子行孝的事迹,说明了孝道的重要性,指出孝敬父母必须善始善终。

转《温公家范》第  1  2  3  4  页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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