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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梅斋主:觅音
温 公 家 范(1)


转《温公家范》第  1  2  3  4  页 


  《温公家范》简称《家范》,是一部比较完整地反映我国封建社会家庭道德关系的伦理学著作。
  书中宣扬了儒家的修身、齐家、治国的思想,完全是为维护封建礼教和封建道德服务的。
  该书以丰富的史实为论据,阐述了司马光的封建伦理道德观点。语言精练,层次清晰。全书共10卷。首先引证《易经》、诗经》、《大学》中有关家范的论述,得出家正而天下定、礼为治家之本的中心思想。在此思想指导下,对父母、子女、兄弟、姑嫂等关系做了符合礼的粗略解释。继后,从第二卷到第十卷,分别对祖、父、母、子、女、夫、妻等家庭成员提出了详细的、符合封建社会需要和家庭需要的道德要求。纵观全书内容,既有反映封建地主阶级的正统思想和浓烈的政治要求,也有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伦理范畴。从具体的历史条件出发进行评价,也不无合理、可取的成分。特别是在《家范》一书反映出的司马光的家庭教育思想,尤为值得有分析地加以借鉴。
  《家范》一书不仅从“治家”和“治国”的关系上论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社会意义,也具体地论述了家庭教育的原则和方法,并且针对不同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不同地位和与子孙的关系,提出了不同的要求。

卷一

  《周易》:家人,利女贞。

  彖曰:家人,女正位乎内,男正位乎外。男女正,天地之大义也。家人有严君焉,父母
之谓也。父父、子子、兄兄、弟弟、夫夫、妇妇,而家道正。正家而天下定矣。
  象曰:风自火出,家人。君子以言有物,而行有恒。
  初九,闲有家,悔亡。象曰:闲有家,志未变也。
  六二,无攸遂,在中馈,贞吉。象曰:六二之吉,顺以巽也。
  九三,家人□□,悔厉吉。妇子嘻嘻,终吝。象曰:家人□□,未失也。妇子嘻嘻,失
家节也。
  六四,富家、大吉。象曰:富家大吉,顺在位也。
  九五,王假有家,勿恤,吉。象曰:王假有家,交相爱也。
  上九,有孚,威如,终吉。象曰:威如之吉,反身之谓也。
  《大学》曰: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,先治其国;欲治其国者,先齐其家;欲齐其家者,
先修其身;欲修其身者,先正其心;欲正其心者,先诚其意;欲诚其意者,先致其知。致知
在格物。物格而后知至,知至而后意诚,意诚而后心正,心正而后身修,身修而后家齐,家
齐而后国治,国治而后天下平。自天子以至于庶人,一是皆以修身为本。其本乱而末治者否
矣。其所厚者薄,而其所薄者厚,未之有也。此谓知本,此谓知之至也。所谓治国必先齐其
家者,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。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。孝者所以事君也,弟者所以
事长也,慈者所以使众也。诗云:“桃之夭夭,其叶蓁蓁。之子于归,宜其家人。”宜其家
人,而后可以教国人。诗云:“宜兄宜弟。”宜兄宜弟,而后可以教国人。诗云:“其仪不
忒,正是四国。”其为父子兄弟足法,而后民法之也。此谓治国在齐其家。
  《孝经》曰:闺门之内具礼矣乎。严父严兄,妻子臣妾,犹百姓徒役也。昔四岳荐舜于
尧曰:“瞽子,父顽、母□、象傲。克谐以孝,□□□,不格奸。”帝曰:“我其试哉。女
于时,观厥刑于二女。”厘降二女于妫□,嫔于虞。帝曰:“钦哉。”
  诗称文王之德曰:“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”此皆圣人正家以正天下者也。
降及后世,爰自卿士以至匹夫,亦有家行隆美可为人法者,今采集以为家范。

  治家

  卫石□曰:“君义、臣行、父慈、子孝、兄爱、弟敬。所谓六顺也。”
  齐晏婴曰:“君令臣共、父兹子孝、兄爱弟敬、夫和妻柔、姑慈妇听,礼也。”君令而
不违,臣共而不二,父慈而教,子孝而箴,兄爱而友,弟敬而顺,夫和而义,妻柔而正,姑
慈而从,妇听而婉,礼之善物也。夫治家莫如礼。男女之别,礼之大节也,故治家者必以为
先。礼:男女不杂坐,不同□枷,不同巾栉,不亲授受;嫂叔不通问,诸母不漱裳;外言不
入于阃,内言不出于阃;女子许嫁,缨。非有大故不入其门。姑、姊、妹、女子子,已嫁而
反,兄弟弗与同席而坐,弗与同器而食。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,非受币不交不亲,故日月
以告君,斋戒以告鬼神,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,以厚其别也。
  又,男女非祭非丧,不相授器。其相授,则女受以篚;其无篚,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。
外内不共井,不共□浴,不通寝席,不通乞假。男子入内,不啸不指;夜行以烛,无烛则止。
女子出门,必拥蔽其面;夜行以烛,无烛则止。道路,男子由右,女子由左。
  又,子生七年,男女不同席,不共食。男子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。女子十年不出。
  又,妇人送迎不出门,见兄弟不逾阈。
  又,国君夫人父母在,则有归宁;没则使卿宁。
  鲁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。康子在其朝,与之言,弗应;从之及寝门,弗应而入。康子辞
于朝而入见,曰:“肥也不得闻命,无乃罪乎?”曰:“寝门之内,妇人治其业焉,上下同
之。夫外朝,子将业君之官职焉;内朝,子将庀季氏之政焉,皆非吾所敢言也。”
  公父文伯之母,季康子之从祖叔母也。康子往焉。□门而与之言,皆不逾阈。仲尼闻之,
以为别于男女之礼矣。
  汉万石君石奋,无文学,恭谨,举无与比。奋长子建、次甲、次乙、次庆,皆以驯行孝
谨,官至二千石。于是景帝曰:“石君及四子皆二千石,人臣尊宠乃举集其门。”故号奋为
万石君。孝景季年,万石君以上大夫禄归老于家,子孙为小吏,来归谒,万石君必朝服见之,
不名。子孙有过失,不诮让,为便坐,对案不食。然后诸子相责,因长老肉袒固谢罪,改之,
乃许。子孙胜冠者在侧,虽燕必冠,申申如也。僮仆□□如也,唯谨。其执丧,哀戚甚。子
孙遵教,亦如之。万石君家以孝谨闻乎郡国,虽齐、鲁诸儒质行,皆自以为不及也。建元二
年,郎中令王臧以文学获罪皇太后。太后以为儒者文多质少,今万石君家不言而躬行,乃以
长子建为郎中令,少子庆为内史。建老,白首,万石君尚无恙。每五日洗沐归谒亲,入子舍,
窃问侍者,取亲中裙厕□,身自浣洒,复与侍者,不敢令万石君知之,以为常。万石君徙居
陵里。内史庆醉归,入外门不下车。万石君闻之,不食。庆恐,肉袒谢罪,不许。举宗及史
建肉袒。万石君让曰:“内史贵人,入闾里,里中长老皆走匿,而内史坐车自如,固当!”
乃谢罢庆。庆及诸子入里门,趋至家。万石君元朔五年卒。建哭泣哀思,杖乃能行。岁余,
建亦死。诸子孙咸孝,然建最甚。
  樊重,字君云,世善农稼,好货殖。重性温厚,有法度,三世共财,子孙朝夕礼敬,常
若公家。其营经产业,物无所弃;课役童隶,各得其宜。故能上下戮力,财利岁倍,乃至开
广田土三百余顷。其所起庐舍,皆重堂高阁,陂渠灌注;又池鱼牧畜,有求必给。尝欲作器
物,先种梓漆,时人嗤之。然积以岁月,皆得其用。向之笑者,咸求假焉。赀至巨万,而赈
赡宗族,恩加乡闾。外孙何氏,兄弟争财,重耻之,以田二顷解其忿讼。县中称美,推为三
老,年八十余终。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,遗令焚削文契。债家闻者皆惭,争往偿之。诸子
从敕,竟不肯受。
  南阳冯良,志行高洁,遇妻子如君臣。
  宋侍中谢弘微从叔混,以刘毅党见诛。混妻晋阳公主,改适琅邪王练。公主虽执意不行,
而诏与谢氏离绝。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。混仍世宰相,一门两封,田业十余处,僮役千人,
唯有二女,年并数岁。弘微经纪生业,事若在公。一钱尺帛,出入皆有文簿。宋武受命,晋
阳公主降封东乡君,节义可嘉,听还。谢氏自混亡至是九年,而室宇修整,仓廪充盈,门徒
不异平日,田畴垦辟有加于旧。东乡叹曰:“仆射生平重此一子,可谓知人,仆射为不亡
矣。”中外亲姻里党故旧见东乡之归者,入门莫不叹息,或为流涕,感弘微之义也。弘微性
严正,举止必修礼度,婢仆之前不妄言笑。由是,尊卑大小敬之若神。及东乡君薨,遗财千
万,园宅十余所,及会稽、吴兴、琅邪诸处。太傅安司空琰时事业,奴僮犹数百人。公私或
谓:室内资财宜归二女,田宅僮仆应属弘微。弘微一物不取,自以私禄营葬。混女夫殷睿,
素好□□,闻弘微不取财物,乃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,戏责内人,皆化弘微之让,
一无所争。弘微舅子领军将军刘湛谓弘微曰:“天下事宜有裁衷。卿此不问,何以居官?”
弘微笑而不答。或有讥以谢氏累世财产充殷,君一朝弃掷,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。弘微曰:
“亲戚争财,为鄙之甚。今内人尚能无言,岂可道之使争?今分多共少,不至有乏,身死之
后,岂复见关。”
  刘君良,瀛州乐寿人,累世同居,兄弟至四从,皆如同气,尺布斗粟,相与共之。隋末,
天下大饥,盗贼群起,君良妻欲其异居,乃密取庭树鸟雏交置巢中,于是群鸟大相与斗,举
家怪之。妻乃说君良,曰:“今天下大乱,争斗之秋,群鸟尚不能聚居,而况人乎?”君良
以为然,遂相与析居。月余,君良乃知其谋,夜揽妻发,骂曰:“破家贼,乃汝耶!”悉召
兄弟,哭而告之,立逐其妻,复聚居如初。乡里依之,以避盗贼,号曰义成堡。宅有六院,
共一厨。子弟数十人,皆以礼法。贞观六年,诏旌表其门。
  张公艺,郓州寿张人,九世同居,北齐、隋、唐,皆旌表其门。麟德中,高宗封泰山,
过寿张,幸其宅,召见公艺,问所以能睦族之道。公艺请纸笔以对,乃书忍字百余以进。其
意以为宗族所以不协,由尊长衣食,或有不均;卑幼礼节,或有不备;更相责望,遂成乖争。
苟能相与忍之,则常睦雍矣!
  唐河东节度使柳公绰,在公卿间最名。有家法,中门东有小斋,自非朝谒之日,每平旦
辄出,至小斋诸子仲郢等皆束带,晨省于中门之北。公绰决公私事,接宾客,与弟公权及群
从弟再食,自旦至暮,不离小斋。烛至,则以次命子弟一人执经史立烛前,躬读一过毕,乃
讲议居官治家之法。或论文,或听琴,至人定钟,然后归寝,诸子昏复定于中门之北。凡二
十余年,未尝一日变易。其遇饥岁,则诸子皆蔬食,曰:“昔吾兄弟侍先君为丹州刺史,以
学业未成不听食肉,吾不敢忘也。”姑姊妹侄有孤嫠者,虽疏远,必为择婿嫁之,皆用刻木
妆奁,缬文绢为资装。常言,必待资装丰备,何如嫁不失时。及公绰卒,仲郢一遵其法。
  国朝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,唯故李相□家。子孙数世二百余口,犹同居共□,田园
邸舍所收,及有官者俸禄,皆聚之一库。计口日给,饼饭婚姻丧葬所费,皆有常数,分命子
弟掌其事。其规模大抵出于翰林学士宗谔所制也。
  夫人爪牙之利,不及虎豹;膂力之强,不及熊罴;奔走之疾,不及麋鹿;飞□之高,不
及燕雀。苟非君聚以御外患,则反为异类食矣。是故圣人教之以礼,使之知父子兄弟之亲。
人知爱其父,则知爱其兄弟矣;爱其祖,则知爱其宗族矣。如枝叶之附于根干,手足之系于
身首,不可离也。岂徒使其粲然条理以为荣观哉!乃实欲更相依庇,以捍外患也。吐谷浑阿
豺有子二十人,病且死,谓曰:“汝等各奉吾一支箭,将玩之。”俄而命母弟慕利延曰:
“汝取一支箭折之。”慕利延折之。又曰:“汝取十九支箭折之。”慕利延不能折。阿豺曰:
“汝曹知否?单者易折,众者难摧,戳力一心,然后社稷可固。”言终而死。彼戎狄也,犹
知宗族相保以为强,况华夏乎!圣人知一族不足以独立也,故又为之甥舅婚媾姻娅以辅之。
犹惧其未也,故又爱养百姓以卫之。故爱亲者所以爱其身也,爱民者所以爱其亲也。如是,
则其身安若泰山,寿如箕翼,他人安得而侮之哉!故自古圣贤未有不先亲其九族,然后能施
及他人者也。彼愚者则不然,弃其九族,远其兄弟,欲以专利其身,殊不知身既孤人斯戕之
矣,于利何有哉?昔周厉王弃其九族,诗人刺之曰:“怀德惟宁,宗子惟城。毋俾城坏,母
独斯畏。”苟为独居,斯可畏矣!
  宋昭公将去群公子。乐豫曰:“不可。公族,公室之枝叶也,若去之,则本根无所庇荫
矣。葛□犹能庇其根本,故君子以为比,况国君乎!此谚所谓庇焉而纵寻斧焉者也,必不可。
君其图之。亲之以德,皆股肱也,谁敢携二,若之何去之?”昭公不听,果及于乱。
  华亥欲代其兄合比为右师,谮于平公而逐之。左师曰:“汝亥也必亡。汝丧而宗室,于
人何有?人亦于汝何有?”既而,华亥果亡。
  孔子曰:“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,谓之悖德;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,谓之悖礼。以顺则
逆,民无则焉,不在于善,而皆在于凶。德虽得之,君子不贵也。故欲爱其身而弃其宗族,
乌在其能爱身也?”
  孔子曰:“均无贫,和无寡,安无倾。善为家者,尽其所有而均之,虽粝食不饱,敝衣
不完,人无怨矣。夫怨之所生,生于自私及有厚薄也。”
  汉世谚曰:“一尺布尚可缝,一斗粟尚可春。”言尺布可缝而共衣,斗粟可春而共食,
讥文帝以天下之富不能容其弟也。
  梁中书侍郎裴子野,家贫,妻子常苦饥寒。中表贫乏者,皆收养之。时逢水旱,以二石
米为薄粥,仅得遍焉,躬自同之,曾无厌色。此得睦族之道者也。

  【大意】
  在本卷中,司马光引用《周易》、《大学》、《诗经》和《孝经》等儒家经典中有关家、
国关系的论述,说明“正家而天下定”、治国必先齐其家的道理以及他编撰此书的目的。同
时,司马光还提出了君义、臣行、父慈、子孝、兄爱、弟敬、夫和、妻柔、姑慈、妇听等治
家的基本准则及其具体做法,并通过列举季康子等人正反两方面的实例,得出了“治家必以
礼为先”的结论。


卷二

  祖

  为人祖者,莫不思利其后世。然果能利之者,鲜矣。何以言之?今之为后世谋者,不过
广营生计以遗之。田畴连阡陌,邸肆跨坊曲,粟麦盈□仓,金帛充箧笥,慊慊然求之犹未足,
施施然自以为子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。然不知以义方训其子,以礼法齐其家。自于数十
年中勤身苦体以聚之,而子孙于时岁之间奢靡游荡以散之,反笑其祖考之愚不知自娱,又怨
其吝啬,无恩于我,而厉虐之也。始则欺绐攘窃,以充其欲;不足,则立券举债于人,俟其
死而偿之。观其意,惟患其考之寿也。甚者至于有疾不疗,阴行鸩毒,亦有之矣。然而向之
所以利后世者,适足以长子孙之恶而为身祸也。顷尝有士大夫,其先亦国朝名臣也,家甚富
而尤吝啬,斗升之粟、尺寸之帛,必身自出纳,锁而封之,昼则佩钥于身,夜则置钥于枕下。
病甚,困绝不知人,子孙窃其钥,开藏室,发箧笥,取其财。其人后苏,即扪枕下,求钥不
得,愤怒遂卒。其子孙不哭,相与争匿其财,遂致斗讼。其处女亦蒙首执牒,自讦于府庭,
以争嫁资,为乡党笑。盖由子孙自幼及长,惟知有利,不知有义故也。夫生生之资,固人所
不能无,然勿求多余,多余希不为累矣。使其子孙果贤耶,岂蔬粝布褐不能自营,至死于道
路乎?若其不贤耶,虽积金满堂,奚益哉?多藏以遗子孙,吾见其愚之甚也。然而贤圣皆不
顾子孙之匮乏邪?曰,何为其然也?昔者圣人遗子孙以德以礼,贤人遗子孙以廉以俭。舜自
侧微积德至于为帝,子孙保之,享国百世而不绝。周自后稷、公刘、太王、王季、文王,积
德累功,至于武王而有天下。其诗曰:“诒厥孙谋,以燕翼子。”言丰德泽,明礼法,以遗
后世而安固之也。故能子孙承统八百余年,其支庶犹为天下之显,诸侯棋布于海内。其为利
岂不大哉!
  孙叔敖为楚相,将死,戒其子曰:“王数封我矣,吾不受也。我死,王则封汝,必无受
利地。楚越之间有寝邱者,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,可长有者唯此也。”孙叔敖死,王以美地
封其子。其子辞,请寝邱,累世不失。
  汉相国萧何,买田宅必居穷僻处,为家不治垣屋,曰:“令后世贤,师吾俭;不贤,无
为势家所夺。”
  太子太傅疏广,乞骸骨归乡里,天子赐金二十斤,太子赠以五十斤。广日令家具设酒食,
请族人故旧宾客相与娱乐。数问其家金余尚有几何?趣卖以共具。居岁余,广子孙窃谓其昆
弟老人广所爱信者,曰:“子孙冀及君时颇立产业基址,今日饮食费且尽,宜从丈人所,劝
说君买田宅。”老人即以闲暇时为广言此计。广曰:“吾岂老□不念子孙哉!顾自有旧田庐,
令子孙勤力其中,足以共衣食,与凡人齐。今复增益之以为盈余,但教子孙怠惰耳。贤而多
财,则损其志;愚而多财,则益其过。且夫富者,众人之怨也,吾既无,以教化子孙,不欲
益其过而生怨。”
  涿郡太守杨震,性公廉,子孙常蔬食步行。故旧长者或欲令为开产业。震不肯。曰:
“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,以此遗之,不亦厚乎!”
  南唐德胜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周本,好施。或劝之曰:“公春秋高,宜少留余赀以遗子孙。
”本曰:“吾系草□,事吴武王,位至将相,谁遗之乎?”
  近故张文节公为宰相,所居堂室,不蔽风雨,服用饮膳,与始为河阳书记时无异。其所
亲或规之曰:“公月入俸禄几何?而自奉俭薄如此。外人不以公清俭为美,反以为有公孙布
被之诈。”文节叹曰:“以吾今日之禄,虽侯服王食,何忧不足?然人情由俭入奢则易,由
奢入俭则难。此禄安能常恃,一旦失之,家人既习于奢,不能顿俭,必至失所,曷若无失其
常!吾虽违世,家人犹如今日乎!”闻者服其远虑。此皆以德业遗子孙者也,所得顾不多乎!
  晋光禄大夫张澄,当葬父,郭璞为占墓地曰:“葬某处,年过百岁,位至三司,而子孙
不蕃;某处,年几减半,位裁乡校,而累世贵显。”澄乃葬其劣处,位止光禄,年六十四而
亡。其子孙昌炽,公侯将相,至梁陈不绝,虽未必因葬地而然,足见其爱子孙厚于身矣。先
公既登待从,常曰:“吾所得已多,当留以遗子孙。”处心如此,其顾念后世不亦深乎!

  【大意】
  司马光认为,做长辈的都想造福于子孙后代,但真正能够做到这点的人却很少。因为这
些人只知道给子孙留下财物,而不知道用道义训诫子孙,用礼法治理家庭。其结果是助长了
子孙的许多不良行为,甚至产生斗讼、盼父母早死等弊端。相反圣人给子孙留下的遗产是德
和礼,贤人给子孙留下的遗产是廉与俭。作者列举了舜积德为帝、享国百世,孙叔敖不贪、
累世不失家业,以及萧何克俭、杨震公廉、周本好施、张文节清俭等事例,忠告人们:遗德
于子孙后代远比遗财于后代更为有益。


卷三

  父

  陈亢问于伯鱼曰:“子亦有异闻乎?”对曰:“未也。尝独立,鲤趋而过庭。曰:‘学
诗乎?’对曰:‘未也。’‘不学诗无以言。’鲤退而学诗。他日又独立,鲤趋而过庭。曰:
‘学礼乎?’对曰:‘未也。’‘不学礼无以立。’鲤退而学礼。闻斯二者。”陈亢退而喜
曰:“问一得三,闻诗、闻礼、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。”
  曾子曰:“君子之于子,爱之而勿面,使之而勿貌,遵之以道而勿强言;心虽爱之不形
于外,常以严庄莅之,不以辞色悦之也。不遵之以道,是弃之也。然强之,或伤恩,故以日
月渐摩之也。”
  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《家训》曰:“父子之严,不可以狎;骨肉之爱,不可以简。简则
慈孝不接,狎则怠慢生焉。由命士以上,父子异宫,此不狎之道也。抑搔痒痛,悬衾箧枕,
此不简之教也。”
  石□谏卫庄公曰:“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,骄奢淫逸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
宠禄过也。”自古知爱子不知教,使至于危辱乱亡者,可胜数哉!夫爱之,当教之使成人。
爱之而使陷于危辱乱亡,乌在其能爱子也?人之爱其子者多曰:“儿幼,未有知耳,俟其长
而教之。”是犹养恶木之萌芽,曰:“俟其合抱而伐之”,其用力顾不多哉?又如开笼放鸟
而捕之,解缰放马而逐之,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!
  《曲礼》:“幼子常视毋诳。立必正方,不倾听。长者与之提携,则两手奉长者之手。
负、剑辟□诏之,则掩口而对。”
  《内则》:“子能食食,教以右手。能言,男唯女俞。男□革,女□丝。六年,教之数
与方名;七年,男女不同席,不共食;八年,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,必后长者,始教之让;
九年,教之数日。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学书计。十有三年,学乐、诵诗、舞勺。成
童舞象,学射御。”
  曾子之妻出外,儿随而啼。妻曰:“勿啼!吾归,为尔杀豕。”妻归,以语曾子。曾子
即烹豕以食儿,曰:“毋教儿欺也。”
  贾谊言:“古之王者,太子始生,固举以礼,使士负之,过阙则下,过庙则趋,孝子之
道也。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。提孩有识。三公三少固明孝、仁、礼、义,以道习之,逐
去邪人,不使见恶行。于是皆选天下之端士、孝弟博闻有道术者,以卫翼之,使与太子居处
出入。故太子乃生而见正事,闻正言,行正道,左右前后皆正人也。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
正,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。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,犹生长于楚不能不楚言也。”
  《颜氏家训》曰:“古者圣王,子生孩提,师保固明仁、孝、礼、义,道习之矣。凡庶,
纵不能尔,当及婴稚,识人颜色,知人喜怒,便加教诲,使为则为,使止则止。比及数岁,
可省笞罚。父母威严而有慈,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。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,每不能然。饮食
运为,恣其所欲,宜诫翻奖,应诃反笑,至有识知,谓法当尔。骄慢已习,方乃制之,捶挞
至死而无威,忿怒日隆而增怨。逮于长成,终为败德。孔子云‘少成若天性,习惯如自然’
是也。谚云:‘教妇初来,教儿婴孩。’诚哉,斯语!”
  “凡人不能教子女者,亦非欲陷其罪恶,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,不忍楚挞惨其肌肤尔。
当以疾病为喻,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?又宜思勤督训者,岂愿苛虐于骨肉乎?诚不得已
也。”
  “王大司马母卫夫人,性甚严正。王在湓城,为三千人将,年逾四十,少不如意,犹捶
挞之,故能成其勋业。”
  “梁元帝时,有一学士,聪敏有才,少为父所宠,失于教义。一言之是,遍于行路,终
年誉之;一行之非,掩藏文饰,冀其自改。年登婚宦,暴慢日滋,竟以语言不择,为周逖抽
肠衅鼓云。”然则爱而不教,适所以害之也。《传》称:□鸠之养其子,朝从上下,暮从上
下,平均如一。至于人,或不能然?《记》曰:父之于子也,亲贤而下无能,使其所亲果贤
也,所下果无能也,则善矣。其溺于私爱者,往往亲其无能而下其贤,则祸乱由此而兴矣。
  《颜氏家训》曰:“人之爱子,罕亦能均,自古及今,此弊多矣。贤俊者自可赏爱,顽
鲁者亦当矜怜,有偏宠者,虽欲以厚之,更所以祸之。共叔之死,母实为之;赵王之戮,父
实使之;刘表之倾宗复族,袁绍之地裂兵亡,可谓灵龟明鉴。”此通论也。
  曾子出其妻,终身不娶妻。其子元请焉。曾子告其子曰:“高宗以后,妻杀孝己,尹吉
甫以后妻放伯奇;吾上不及高宗,中不及吉甫,庸知其得免于非乎?”
  后汉尚书令朱晖,年五十失妻。昆弟欲为继室。晖叹曰:“时俗稀不以后妻败家者。”
遂不娶。今之人年长而子孙具者,得不以先贤为鉴乎!
  《内则》曰:“子妇未孝未敬,勿庸疾怨,姑教之。若不可教,而后怒之。不可怒。子
放妇出而不表礼焉。”
  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妇,尽于是而已矣。今世俗之人,其柔懦者,子女之过尚小,则不能
教而嘿藏之。及其稍著,又不能怒而心恨之。至于恶积罪大,不可禁遏,则喑呜郁悒,至有
成疾而终者。如此,有子不若无子之为愈也。其不仁者,则纵其情性,残忍暴戾,或听后妻
之谗,或用嬖宠之计,捶扑过分,弃逐冻馁,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。《康诰》称:“子弗□
服厥父事,大伤厥考心。于父不能字厥子,乃疾厥子。”谓之元恶大憝。盖言不孝不慈,其
罪均也。

  母

  为人母者,不患不慈,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。古人有言曰:“慈母败子。”爱而不教,
使沦于不肖,陷于大恶,入于刑辟,归于乱亡,非他人败之也。母败之也。自古及今,若是
者多矣,不可悉数。
  周大任之娠文王也,目不视恶色,耳不听淫声,口出不傲言,文王生而明圣,卒为周宗。
君子谓大任能胎教。古者妇人任子,寝不侧,坐不边,立不跸,不食邪味,割不正不食,席
不正不坐,目不视邪色,耳不听淫声,夜则令瞽诵诗、道正事。如此,则生子形容端正,才
艺博通矣。彼其子尚未生也,固已教之,况已生乎!
  孟轲之母,其舍近墓,孟子之少也,嬉戏为墓间之事,踊跃筑埋。孟母曰:“此非所以
居之也。”乃去。舍市傍,其嬉戏为□卖之事。孟母又曰:“此非所以居之也。”乃徙。舍
学宫之傍,其嬉戏乃设俎豆揖让进退。孟母曰:“此真可以居子矣!”遂居之,孟子幼时问
东家杀猪何为?母曰:“欲啖汝。”既而悔曰:“吾闻古有胎教,今适有知而欺之,是教之
不信。”乃买猪肉食。既长就学,遂成大儒。彼其子尚幼也,固已慎其所习,况已长乎!
  汉丞相翟方进继母,随方进之长安,织履以资方进游学。
  晋太尉陶侃,早孤贫,为县吏番阳,孝廉范逵尝过侃,时仓卒无以待宾。其母乃截发,
得双□以易酒肴。逵荐侃于庐江太守,召为督邮,由此得仕进。
  后魏钜鹿魏缉母房氏,缉生未十旬,父溥卒,母鞠育,不嫁,训导有母仪法度。缉所交
游,有名胜者,则身具酒馔;有不及己者,辄屏卧不餐,须其悔谢,乃食。
  唐侍御史赵武孟,少好田猎,尝获肥鲜以遗母。母泣曰:“汝不读书,而田猎如是,吾
无望也!”竟不食其膳。武孟感激勤学,遂博通经史,举进士,至美官。
  天平节度使柳仲郢母韩氏,常粉苦参黄连,和以熊胆,以授诸子,每夜读书,使噙之以
止睡。
  太子少保李景让母郑氏,性严明,早寡家贫,亲教诸子。久雨,宅后古墙颓陷,得钱满
缸。奴婢喜,走告郑。郑焚香祝之曰:“天盖以先君余庆,愍妾母子孤贫,赐以此钱,然妾
所愿者,诸子学业有成,他日受俸,此钱非所欲也。”亟命掩之。此唯患其子名不立也。
  齐相田稷子受下吏金百镒,以遗其母。母曰:“夫为人臣不忠,是为人子不孝也。不义
之财,非吾有也。不孝之子,非吾子也。子起矣。”稷子遂惭而出,反其金而自归于宣王,
请就诛。宣王悦其母之义,遂赦稷子罪,复其位,而以公金赐母。
  汉京兆尹隽不疑,每行县录囚徒还,其母辄问不疑:“有所平反,活几何人也?”不疑
多有所平反,母喜笑,为饮食,言语异于它时。或亡所出,母怒,为不食。故不疑为吏严而
不残。
  吴司空孟仁尝为监鱼池官,自结网捕鱼作□寄母。母还之曰:“汝为鱼官,以□寄母,
非避嫌也!”
  晋陶侃为县吏,尝监鱼池,以一坩□遗母。母封□责曰:“尔以官物遗我,不能益我,
乃增吾忧耳。”
  隋大理寺卿郑善果母翟氏,夫郑诚讨尉迟迥,战死。母年二十而寡,父欲夺其志。母抱
善果曰:“郑君虽死,幸有此儿。弃儿为不慈,背死夫为无礼。”遂不嫁。善果以父死王事,
年数岁拜持节大将军,袭爵开封县公,年四十授沂州刺史,寻为鲁郡太守。母性贤明,有节
操,博涉书史,通晓政事。每善果出听事,母辄坐胡床,于鄣后察之。闻其剖断合理,归则
大悦,即赐之坐,相对谈笑;若行事不允,或妄嗔怒,母乃还堂,蒙袂而泣,终日不食,善
果伏于床前不敢起。母方起,谓之曰:“吾非怒汝,乃惭汝家耳。吾为汝家妇,获奉洒扫,
知汝先君忠勤之士也,守官清恪,未尝问私,以身殉国,继之以死,吾亦望汝副其此心。汝
既年小而孤,吾寡耳,有慈无威,使汝不知礼训,何可负荷忠臣之业乎?汝自童稚袭茅土,
汝今位至方岳,岂汝身致之邪?不思此事而妄加嗔怒,心缘骄乐,堕于公政,内则坠尔家风,
或失亡官爵;外则亏天子之法,以取辜戾。吾死日,何面目见汝先人于地下乎?”母恒自纺
绩,每至夜分而寝。善果曰:“儿封侯开国,位居三品,秩俸幸足,母何自勤如此?”答曰:
“吁!汝年已长,吾谓汝知天下理,今闻此言,故犹未也。至于公事,何由济乎?今此秩俸,
乃天子报汝先人之殉命也,当散赡六姻,为先君之惠,奈何独擅其利,以为富贵乎?又丝□
纺绩,妇人之务,上自王后,下及大夫士妻,各有所制,若堕业者,是为骄逸,吾虽不知礼,
其可自败名乎?”自初寡,便不御脂粉,常服大练,性又节俭,非祭祀宾客之事,酒肉不妄
陈其前;静室端居,未尝辄出门阁。内外姻戚有吉凶事,但厚加赠遗,皆不诣其门。非自手
作,及庄园禄赐所得,虽亲族礼遗,悉不许入门。善果历任州郡,内自出馔,于衙中食之,
公□所供皆不许受,悉用修理公宇及分僚佐。善果亦由此克己,号为清吏,考为天下最。
  唐中书令崔玄□,初为库部员外郎,母卢氏尝戒之曰:“吾尝闻姨兄辛玄驭云:‘儿子
从官于外,有人来言,其贫窭不能自存,此吉语也;言其富足,车马轻肥,此恶语也。’吾
尝重其言。比见中表仕宦者,多以金帛献遗其父母。父母但知忻悦,不问金帛所从来。若以
非道得之,此乃为盗而未发者耳,安得不忧而更喜乎?汝今坐食俸禄,苟不能忠清,虽日杀
三牲,吾犹食之不下咽也。”玄□由是以廉谨著名。
  李景让,宦已达,发斑白,小有过,其母犹挞之。景让事之,终日常竞竞。及为浙西观
察使,有左右都押牙忤景让意,景让杖之而毙。军中愤怒,将为变。母闻之。景让方视事,
母出,坐厅事,立景让于庭下而责之曰:“天子付汝以方面,国家刑法,岂得以为汝喜怒之
资,妄杀无罪之人乎?万一致一方不宁,岂惟上负朝廷,使垂老之母衔羞于地,何以见汝先
人乎?”命左右褫其衣坐之,将挞其背。将佐皆至,为之请。不许。将佐拜且泣,久乃释之。
军中由是遂安。此惟恐其子之入于不善也。
  汉汝南功曹范滂,坐党人被收,其母就与诀曰:“汝今得与李、杜齐名,死亦何恨?既
有令名,复求寿考,可兼得乎?”滂跪受教,再拜而辞。
  魏高贵乡公将讨司马文王,以告侍中王沈、尚书王经、散骑常侍王业。沈、业出走,告
文王;经独不往。高贵乡公既薨,经被收,辞母。母颜色不变,笑而应曰:“人谁不死!但
恐不得死所。以此并命,何恨之有?”
  唐相李义府专横,侍御史王义方欲奏弹之,先白其母曰:“义方御史,视奸臣不纠则不
忠,纠之则身危而忧及于亲,为不孝;二者不能自决,奈何?”母曰:“昔王陵之母杀身以
成子之名,汝能尽忠以事君,吾死不恨。”此非不爱其子,惟恐其子为善之不终也。然则为
人母者,非徒鞠育其身使不罹水火,又当养其德使不入于邪恶,乃可谓之慈矣!
  汉明德马皇后无子,贾贵人生肃宗。显宗命后母养之,谓曰:“人未必当自生子,但患
爱养不至耳。”后于是尽心抚育,劳瘁过于所生。肃宗亦孝,性淳笃,恩性天至。母子慈爱,
始终无纤介之间,古今称之,以为美谈。
  隋番州刺史陆让母冯氏,性仁爱,有母仪。让即其孽子也,坐赃当死,将就刑,冯氏蓬
头垢面诣朝堂,数让罪,于是流涕呜咽,亲持杯粥劝让食,既而上表求哀词,情甚切。上愍
然为之改容,于是集京城士庶于朱雀门,遣舍人宣诏曰:“冯氏以嫡母之德,足为世范,慈
爱之道,义感人神,特宜矜免,用奖风俗;让可减死,除名。”复下诏褒美之,赐物五百段,
集命妇与冯相识,以旌宠异。
  齐宣王时,有人斗死于道,吏讯之。有兄弟二人,立其傍,吏问之。兄曰:“我杀之。”
弟曰:“非兄也,乃我杀之。”期年,吏不能决,言之于相;相不能决,言之于王,王曰:
“今皆舍之,是纵有罪也;皆杀之,是诛无辜也。寡人度其母能知善恶。试问其母,听其所
欲杀活。”相受命,召其母问曰:“母之子杀人,兄弟欲相代死,吏不能决,言之于王,王
有仁惠,故问母何所欲杀活。”其母泣而对曰:“杀其少者。”相受其言,因而问之曰:
“夫少子者人之所爱,今欲杀之,何也?”其母曰:“少者,妾之子也;长者,前妻之子也。
其父疾且死之时属于妾曰:‘善养视之。’妾曰:‘诺!’今既受人之托,许人以诺,岂可
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诺耶?!且杀兄活弟,是以私爱废公义也。背言忘信,是欺死者也;失言
忘约,己诺不信,何以居于世哉?!予虽痛子,独谓行何!”泣下沾襟。相入,言之于王。
王美其义,高其行,皆赦。不杀其子,而尊其母,号曰:“义母”。
  魏芒慈母者,孟杨氏之女,芒卯之后妻也,有三子;前妻之子有五人,皆不爱。慈母遇
之甚异,犹不爱。慈母乃令其三子不得与前妻之子齐,衣服、饮食、进退、起居甚相远前妻
之子犹不爱。于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,当死。慈母忧戚悲哀,带围减尺,朝夕勤劳,以救其
罪。人有谓慈母曰:“子不爱母至甚矣,何为忧惧勤劳如此?”慈母曰:“如妾亲子,虽不
爱妾,妾犹救其祸而除其害,独假子而不为,何以异于凡人?且其父为其孤也,使妾而继母,
继母如母。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,可谓慈乎?亲其亲而偏其假,可谓义乎?不慈且无义,何
以立于世?彼虽不爱妾,妾可以忘义乎?”遂讼之。魏安厘王闻之,高其义,曰:“慈母如
此,可不赦其子乎?”乃赦其子而复其家。自此之后,五子亲慈母,雍雍若一。慈母以礼义
渐之,率导八子,咸为魏大夫卿士。
  汉安众令汉中程文矩妻李穆姜,有二男,而前妻四子以母非所生,憎毁日积。而穆姜慈
爱温仁,抚字益隆,衣食资供,皆兼倍所生。或谓母曰:“四子不孝甚矣,何不别居以远
之?”对曰:“吾方以义相导,使其自迁善也。”及前妻长子兴疾困笃,母恻隐,亲自为调
药膳,恩情笃密。兴疾久乃瘳,于是呼三弟谓曰:“继母慈仁,出自天爱,吾兄弟不识恩养,
禽兽其心,虽母道益隆,我曹过恶亦已深矣!”遂将三弟诣南郑狱,陈母之德,状己之过,
乞就刑辟。县言之于郡。郡守表异其母,蠲除家徭,遣散四子,许以修革。自后训导愈明,
并为良士。今之人为人嫡母而疾其孽子,为人继母而疾其前妻之子者,闻此四母之风,亦可
以少愧矣。
  鲁师春姜嫁其女,三往而三逐。春姜问其故,以轻侮其室人也。春姜召其女而笞之,曰:
“夫妇人以顺从为务,贞悫为首;今尔骄溢不逊以见逐,曾不悔前过,吾告汝数矣,而不吾
用,尔非吾子也。”笞之百而留之。三年,乃复嫁之。女奉守节义,终知为人妇之道。今之
为母者,女未嫁不能诲也;既嫁,为之援,使挟己以凌其婿家;及见弃逐,则与婿家斗讼,
终不自责其女之不令也。如师春姜者,岂非贤母乎!

  【大意】
  在本卷中,司马光引用《周礼》、《颜氏家训》、《内则》等语录和曾子等人物的事迹,
说明了为父母之道:爱子但不宠溺,教子以义方,晓之以理,教育子女诚实为人,从小培养
子女良好的行为习惯。他指出:为父母之道的关键在于一个“严”字。如果只知疼爱,不知
严教,会使子女陷于忤逆、罪恶的境地。他还列举了周大任娠文王用胎教、孟母三迁择邻而
居等事例,从正面说明了母亲教育子女的重要性和母亲行为、品德的重要作用。

转《温公家范》第  1  2  3  4  页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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